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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钢材供应商的公告

安徽中科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(节选)


发布时间:2024-05-16

第五条 供应商建库管理:中科诚创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建库需求,明确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如下:
(一)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,提供营业执照。
(二)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如有被授权人的,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(附件 1)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(三)具有与供货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,提供财务报告或纳税证明。
(四)具有与项目需求相当的供货实力,须提供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(如业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);
(五)具有供应产品的质量证明资料(如产品检验报告或厂家授权等资料)并提供供应商质量承诺书(附件 2);
(六)提交供应商资格评审申请表(附件 3)并加盖公章。
(七)提交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证明。
(八)提供中科诚创业务人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。
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商业操守,未经许可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、发表、刊登、宣传我方的任何信息。
第六条 供应商入库审查:
(一)成立供应商入库评审专项小组,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;
(二)中科诚创将供应商征集入库需求及评审细则,经 OA审批后进行供应链管理平台挂网。每批次入库供应商评审由中科诚创主持(不少于 1 人),专项小组评审(不少于 3 人,成员按名单顺序依次参加),专项小组总人数不少于 3 人且为奇数,并留存备案相关资料。专项小组由中科诚创人员组成,名单顺序依据以上人员姓氏首字母排列。
(三)经评审合格后,进入供应链业务板块平台管理,除大型厂家及大型国有企业外的供应商,须向安徽中科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3600 元/年的服务费,如未交纳该费用,则视为该供应商放弃入库。
第七条 年度战略上游采购框架协议:对于供应商的洽商由中科诚创人员牵头、集团成本或招采人员共同参与洽谈,形成会议纪要,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,上报中科诚创董事会决议确定。董事会决议通过后,中科诚创市场拓展部人员将营业执照、法人证明或者法人委托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,同时发起合同审批流程,签订年度战略上游采购框架协议。
第八条 供应商考核指标:质量考核指标为到货合格率=(月到货合格数/月到货总数) *100%;综合评价指标为交货及时率= (按时按量交货的实际次数/交货的总次数) *100%。月到货合格数为经项目验收签字确认质量无问题的材料数量,按时按量交货的实际次数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量交货的次数(以到货签收日期及数量为准)。质量考核指标及综合评价指标满分均为100 分。供应链业务人员须将到货单及验收单的纸质单据分类整理存档。
第九条 供应商处罚:原则上要求考核指标的达标得分为满分,如出现未达标的情况,则根据双方业务合同要求据实处罚。对于连续两次不达标或者发现弄虚作假、以次充好等造成中科诚创声誉或者经济损失的供应商,须取消其参与后期合作的资格并移除供应商库。原则上每年末由中科诚创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,如供应商考评环节出现供应商违约的情况,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,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并移除供应商库并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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